更新时间:2024-03-17 15:23
The Band,加拿大乐团。
The Band这个加拿大乐团,他们和老将Ronnie Hawkins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走唱江湖练功夫;他们还叫做The Hawks的时代,和Bob Dylan一起踏上那场永远翻转了流行音乐史的1965-1966年巡回演唱。在Woodstock乡间那幢叫做Big Pink的老房子,那间孵育出The Basement Tapes的地下室里那座传说中的双轨录音座。
他们以独立艺人的姿态崛起,恰好是在Bob Dylan出车祸隐居起来的1967年。而在他们仅仅出了两张专辑——《Music From Big Pink》(1967)、《the Band》(1968)之后,The Band已经被同为当代最伟大最顶级的摇滚乐团,足以和Beatles、Stones平起平坐。
1968年,声望如日中天的Eric Clapton听了The Band同名专辑之后,毅然决定解散Cream,他说:是这张专辑让他体会到,摇滚乐可以不用塞满永无止境的solo。这是一张改变了他的生命的专辑,在那个年代,被The Band改变生命的听众,Clapton只是千千万万分之一而已。
他们完全不属于那个花童、反战、迷幻摇滚的世界,在主流摇滚艺人纷纷遁入录音间炮制繁复的音场、吉他英雄的solo愈飙愈长的时候,The Band反其道而行,让所有的音乐回归草根、回归单纯,但这单纯的样貌却是由深不可测的音乐实力累积而成的。听The Band最大的挑战也在这里:这些音乐乍听之下并不花俏也不绚丽,像一桶酿制了很久的老酒。你得让它在嘴里细细地漱、慢慢地咽,并且得有一定的阅历,才能慢慢体会这些音符背后暗藏的静静流淌的历史的大河,和它之所以能用如此单纯的乐器交迭出这样丰厚深沉的力量的惊人才华。
The Band竭力要让音乐维持一种“半熟状态”,亦即,即使他们有无与伦比的技术和经验,他们仍能让自己的音乐不被“打磨”“抛光”“润饰”,而保留那些不平整的锯口和疤痕。他们的合音不像Crosby Still & Nash那样融为一体,而各自保留着鲜明的个性,他们的音乐总有一种从容和放松感,用一句矛盾的形容,loose but tight,就是这样。
“更让人难忘的是,他们在那个反传统的、充满幻灭的、弑父的年岁里,自在地拥抱传统,拥抱历史,唱着像是南北战争时期就作好了的歌曲——只不过这些歌刚好要用电吉他、电风琴和爵士鼓演奏,他们让许许多多茫然的青年人找到了一种类似于‘乡愁’和‘土地’的感情。一个乐评人说,1969年,The Band的同名专辑在他和朋友租的小屋里放着,他第一次感觉到:美国是个大得足以让他栖身的国度。到了1970年,The Band已经是乐坛最受尊敬的重量级组合,堪称动见观瞻。他们到这个时候已经出了三张专辑,《Stage Fright》(1970)尽管不像前作那样足以跻身史上最优名盘之列,却也不失为稳重的佳作。”
专辑
The Band同名专辑《The Band》专辑曲目: